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县检察院党支部

 


党的十六大对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目标。近年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职能和堡垒作用,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检察队伍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完成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院党组深刻分析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现状,清楚地看到检察官队伍整体是好的,能够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但也存在与新形势和发展的要求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干警政治上不够成熟,政策水平不高,甚至分不清基本的原则是非界限;二是有的干警法学理论功底差,知识陈旧,执法观念落后,造成执法不公,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三是有的干警作风浮躁,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四是还有极少数干警淡化了党的宗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因此,加强检察官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检察官素质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总结以往队伍建设中的经验,针对检察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县检察院党组、党支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

(一)提高检察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是检察官的基本素质,也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纪律和改进机关作风的前提条件。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检察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广博的科技知识、基本的经济知识以及哲学、历史、逻辑等各种知识。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检察工作涉及领域不断拓宽,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加,是否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优化的综合素质、高超的办案能力,成为检察官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基本前提。县检察院主要是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抬高准入门槛,把好入口关,引进高素质人才。录用检察官一律从法律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拔,通过引进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从根本上优化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二是抓好学历教育。通过多层次的学历教育,使目前不具备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达到基本的学历要求,使已经达到本科学历的干警得到进一步深造,更新知识。这是过渡时期提高现有检察官素质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目前,县检察院适龄干警已大部分完成了本科学历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抓好岗位培训。岗位培训要着眼于当前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县检察院党支部积极联系和组织,加大干警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两种途径,结合上级业务培训、自我学习等方式,加大了干警学习、培训力度。同时,院党组认真研究检察人才成长的规律,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使检察人才培养成为有意识、有保障、有目标的长期的自觉行动。四是抓好现代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教育。使每名检察官都达到会办案、会电脑、会驾驶、会写作、会外语等要求,成为复合型检察人才。通过以上措施,把检察队伍在现有基础上培养成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二)培养检察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实践“三个代表”的需要,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职业化检察官队伍的需要,是公正执法、文明司法的重要保证,同时对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提升作用。县检察院党组、党支部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提出要求:一是积极树立现代的执法理念。现代文明的执法理念是执法行为的思想支撑,只有具备现代文明的执法理念,才能保证公正执法、文明司法。现代执法理念强调的是诉讼公正,而诉讼公正的核心是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司法文明的基本要求。县检察院加强培养干警树立公正、公开、平等、文明的现代执法理念,增强人权观念、强化维权意识、履行维权职责,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行扎实的工作作风。这是检察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检察官的道德水平如何,是在办理一个个案件、处理一件件纠纷的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评价,也往往是通过感受检察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做出的。因此检察官必须自觉养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始终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求真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严守纪律、文明办案,树立起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县检察院以党支部为组织,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职业道德和“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三是提倡无私的奉献精神。检察官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的公仆。要努力把党的宗旨化为自觉的具体行动,忠实于国家和人民、忠实于法律和事实,以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毕生追求,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在危急时刻,能够舍小家顾大家,舍小我成大我,舍生忘死,义无返顾,这是检察事业的要求,是工作职责的要求。

(三)积极转变机关作风。近年来,县检察院党支部积极配合院党组,以“检务公开”、纪律教育整顿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等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机关上下班考勤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专人执行和统计,确保正常的上下班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纪律奖惩办法,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评挂钩,对严重违反规定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推行办案(事)责任制,对来访、涉案人员办事和律师办案等严格依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公平、公正办理。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利益,规定严格的接待、保密制度;在自侦案件中推行内部审报制度,办案工作纪律作风征求意见制度,防止办案中的违法乱纪、徇私枉法现象,保持了办案过程中“零违纪”。五是大力改进检察工作接待硬件环境的同时,积极倡导热情、高效的工作作风,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积极推行首办制,提高机关效能。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检察工作纪律作风制度,大力推进机关作风长效管理机制。

县检察院党组、党支部深刻认识到,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何抓好长效管理机制,是纪律作风建设的关键。县检察院党支部在抓紧抓好各项教育活动地同时,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切入点,着重加强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检察工作纪律作风制度,大力推进机关作风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首先,院党组、党支部明确分工,在年初就及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思路,细化各项学习计划。领导干部、支部成员带头政治业务学习。并由支部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嵊泗县检察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意见》,确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重点篇目,建立学习预告制、中心发言制,请假审批制等制度,使中心组、支部党员的理论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在全院干警中兴起政治业务学习的良好氛围。各科室都制定严格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要求每周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积极开展跨科室案件讨论,案件质量评比检查等,提高干警的业务学习热情。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推动检察工作信息调研。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支部以“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促进嵊泗新发展”教育活动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岗位练兵年”活动等为载体,积极组织干警撰写“十六大与检察改革”、“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会”等具有检察特色的理论分析和调研材料,并在全体干警中进行交流和讨论,推选优秀论文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的评选活动,大兴学习调研之风。第三,长期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四,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制定检察机关内部“五好”科室评比制度。从学习制度、业务制度和检察信息等各方面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并积极开展监督落实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分、评优。

(二)全面推行检务公开,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近年来,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和坚持检务公开制度,由党支部和政工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和科室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规定及纪律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保障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公诉阶段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律师在侦查、公诉阶段的权利。2003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

(三)重视和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业务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院党组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党支部的总体规划和监督下,各科室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依法定程序及时告知当事人。明确考核机制,严格制度的遵守和执行,强化各项制度规范的落实。如在自侦案件中,实行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告知制度,证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家属告知书等制度,切实保证各办案环节的依法、文明行使。同时,对办案各环节实行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卡制度,也有效地对办案人员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上制度的实施和落实,确保了多年来检察办案人员“零违纪”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