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专报(第二期)
 

 

嵊泗县检察院积极参与洋山深水港工程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116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创“双优”活动(港口、大桥)第一次办公室会议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嵊泗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陈伟参加了会议。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特别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工程开工后,嵊泗县院积极参与该工程的“双优”(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并作为乙方成员之一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廉政协议。2003年,洋山深水港工程步入新的建设高潮,工程施工面不断扩大,招投标工作不断进行,参与建设的施工单位也不断增加,创“双优”活动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116日召开的办公室会议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南汇区人民检察院、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港口分指挥部、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大桥分指挥部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会议听取了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港口分指挥部和大桥分指挥部的2003年度开展“双优”活动的计划,检察机关对两个分指挥部的活动计划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做出了相关部署。

会后,嵊泗县院根据这次办公室会议的精神,就本院开展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的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了全面落实和部署,指定专人研究、制定具体预防措施及制度,全程参与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与本县招投标部门联系,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机制,派员参与洋山港区的相关工程的招投标活动。121日,我院已派员参加了工程造价达1200余万元的洋山中门堂围垦工程2号堤临时抛石坝开标会,履行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职能。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东海大桥